根据物流显示订单已到达京东物流开放平台开始申报,订单完成清关后将下传,迟迟没有下一步配送,导致我未能按时收到商品,期间我多次与京东商城客服沟通反应,都未能及时发货,期间一再推诿拖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的费用的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要求京东商城尽快将商品送达,并赔偿我2049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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